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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瞎扯一下,说得不对的请大家拍砖,就事论事咱不搞气氛! [打印本页]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7 23:12
标题: 我瞎扯一下,说得不对的请大家拍砖,就事论事咱不搞气氛!
     大家都知道,犬舍销售出去的小狗是没有说明书的,没有合格证,也不带三包凭证,更没有使用指南,也无法指导玩家怎样去使用。自古以来的活体买卖,大多是靠自己的眼力和经验,然后选购到自己中意的活物!当然,要是选走眼了那就怪不得别人!这类活体的交易,大多也没购买合同和相关的购买条款保护,一旦出现了问题大都是在论坛里吵吵闹闹,让人看着着实有点闹心。“售后服务”、“三包”,这些是工业化的产物。去过牲口市场的都知道,反正我个人觉得象活体这类的传统买卖,是不可能存在“售后服务”、“三包”的,谁要给你说有,我觉得这是在扯蛋!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见天都要吃喝拉撒,一天一个变化的活物,谁又能保证什么?谁想去保证,那还得看老天爷答应不答应!所以,购买的时候要谨慎,同时也要有那个承受能力!埋怨国内体制不好的朋友,我不知道国外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情况。有高人能改变这种情况的话,也请给大伙指出来,让大伙都受受益。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购买和饲养小狗,其实风险是很大的!小狗能不能平安长大,能不能长好,这里面有很多未知或是人力无法控制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犬舍会直接去引进成犬或是好血统的原因!对于人力无法控制的因素,在法律上大多归属于免责!所以购买小狗的时候一定要有心理准备,也别动不动就归罪于卖家,然后跑到论坛里去大吵大闹! 一旦玩家把小狗买回家以后,小狗的命运也就掌握在其主人手上了。长得是好是坏,很大程度上得靠玩家的“养功”。当然,对于生命来说很大程度上还得靠天意。我不知道大家承认不承认这个说法,但我觉得饲养小狗的乐趣,很大一部分就在这“天意”里!

     买回的小狗在饲养一段时间后出现了问题,出现了这样那样的情况,这个责任又该谁来承担?又该怎么来鉴定责任?谁又能说得清楚?要赔偿就得明晰是谁的责任,我想这个是解决矛盾的前提!该维护的权利,消费者要维护。但是咱们也不能老想着把事“闹大”,拿着舆论的压力去逼迫犬舍作出赔赏不是?人得讲道理不是?

     也许很多玩家不承认“养功”这个说法,但养过几条狗的人就会明白到底有没有“养功”,“养功”到底重要不重要!不承认“养功”这一说法的也没关系,那我们就不谈“养功”,谈谈其它的。以论坛里那条59CM的“你迷高”来说:首先,狗小的时候,谁也不能预测和保证以后狗能长多高,这其中不存在卖家故意隐瞒和欺骗的问题。既然卖家无欺骗和隐瞒过失就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其次,小狗是玩家自己看中的,若父母都没这样的问题,我只能说是种犬的遗传基因不够稳定,中了这样的彩,我只能说是眼力不到位,摊上了是你的运气。要想要有较高保障的,那你得花大价钱去买父母遗传过硬血统好的小狗!但就我看来,即使有个是好血统的小狗,也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保证。活物就是活物,先天的遗传后天的饲养,少了那条都不行!它不比一般的商品,不能拿对一般商品的要求来对待活物!自古以来的活物买卖,都是在双方交易完毕以后就不再有关联了。只要卖家不刻意隐瞒和欺骗,自己走眼了那就得认栽!自己没养好,更怪不得别人!心里真要没那个承受能力的,我建议你去买成犬玩。玩狗,玩的不仅是钱和精力,还玩个眼力和胆量。玩不起的,也就别玩,否则你玩着也会闹心,也失去了养狗的乐趣!

     大型犬在小的时候很容易因为缺钙而出现趴蹄的现象,随着广大玩家水平的提高已经不再归罪于卖家了,也没人再说卖家在卖病狗了。能这样宽容的理解,我觉得这是件很欣慰的事!

说得有不对的地方,大家随便拍!

作者: zhang100    时间: 2009-9-17 23:40
我就承认自己养功不行,至于买的狗好不好我觉得一个是自己对这个品种要有所了解,二是多浏览帖子找有信誉的卖家,再不行只能怪自己年个命苦了,呵呵!
作者: 荒野    时间: 2009-9-18 02:47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9-18 1:01:00

带毛的不算家产,说明活体的东西有他的不确定性,有他的风险。买家希望风险降到最低,卖家何尝不想如此呢? 但是疫苗会失效(在感冒时候做的疫苗,疫苗本身失效或者疫苗是假的。。。。),运输途中也许会传染某种疾病。。。出售小狗在卖家手上就有潜在的毛病(卖家不知情而出售,或者本身就知道),买家自身饲养功底欠佳。。。。。林林总总,五花八门,难以言终。

我认为出了事情,买卖家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继而买卖家成为朋友,这是最上乘的。这是道德情操在起作用了。

但是有时候买家也是逼不得已,因为卖家会采取装傻作哑的策略,抑或把责任完全推在买家身上,在这个时候,买家在论坛发帖说说自己的遭遇,也是无可非议,但是要有个度。

 



作者: 萧山中亚    时间: 2009-9-18 06:55
QUOTE:
以下是引用交换温柔在2009-9-18 1:01:00的发言:

带毛的不算家产,说明活体的东西有他的不确定性,有他的风险。买家希望风险降到最低,卖家何尝不想如此呢? 但是疫苗会失效(在感冒时候做的疫苗,疫苗本身失效或者疫苗是假的。。。。),运输途中也许会传染某种疾病。。。出售小狗在卖家手上就有潜在的毛病(卖家不知情而出售,或者本身就知道),买家自身饲养功底欠佳。。。。。林林总总,五花八门,难以言终。

我认为出了事情,买卖家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继而买卖家成为朋友,这是最上乘的。这是道德情操在起作用了。

但是有时候买家也是逼不得已,因为卖家会采取装傻作哑的策略,抑或把责任完全推在买家身上,在这个时候,买家在论坛发帖说说自己的遭遇,也是无可非议,但是要有个度。

 

中肯,其实人真的不能太善良了,被欺负!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08:28

已关机兄弟

来这里发言了。

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18 8:34:08编辑过]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09:22

哈哈哈...好!

大伙能畅所欲言,不管对于不对,我想这都是对论坛、对行业的贡献,总能起到一些鞭策和推动!只要不搞人身攻击,有啥不同的想法,欢迎大伙发言,我都接下了,陪大伙闲扯闲扯!

顾兄在楼上问我:

1,卖家是不是需要对买家精诚相待?我的回答是--用不着!一家人尚且都很难做到“精诚相待”,又何况是买卖关系!卖家和买家,哪个心理又没有各自的小99?买卖双方哪个又不想获得最大的利益?去商场买包烟,去市场买只鸡,你会要求对方做到“精诚相待”吗?买东西,不就是自己看好了就下手吗?出了问题,有“三包”的你可以去找卖家。没“三包”的,对不起,你得自认!“三包”和“售后服务”这些概念并不是对所有的交易和商品都实用!反过来,那么你又觉得买狗和买鸡在交易的本质上有啥区别?你所说的“精诚相待”,这情况太理想化了,对卖家的要求也忒高了,卖家他不是圣人。顾兄的期望,不知到了共产主义会社会不会实现,至少我们这个初级阶段是实现不了的!

2,卖家和买家谁更强势,谁又是弱势群体?我的回答是--在垄断的行业里也许存在强势和弱势之分,至于狗市,我想还没有谁能垄断市场,所以买卖双方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肯定的是:如果以某种情况来辨别话,买家会不会更具有优势?(1)从买卖双方的数量来说,买家明显多过卖家!如果以数量来判断的话,好似卖家有点势单力薄。(2)高加索和中亚的玩家里圈子不乏达官贵人、富商巨贾,而一家犬舍一年能卖多少狗赚多少钱,我想大家都能有个基本的了解吧?如果以质量来判断的话,好似卖家真的又很渺小!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10:03

后来我把说的话编辑删除了!

还是被关机兄弟看到了!

呵呵!

其实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

辩论下去没有结果!

 

就我一个普通犬迷来说,卖家“自恃”权威、懂行、懂狗,忽悠犬迷的可能性太大了。(用自恃可能不太好,但找不到合适的词代替)

 

个人觉得,卖家还是处于强势地位的。


作者: wangyouweiqi    时间: 2009-9-18 10:08

这种讨论还是挺有意思的 

个人认为确实应该进行行业的规范 让买卖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规范 而不是靠人品 行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0:11
QUOTE:
以下是引用交换温柔在2009-9-18 1:01:00的发言:

带毛的不算家产,说明活体的东西有他的不确定性,有他的风险。买家希望风险降到最低,卖家何尝不想如此呢? 但是疫苗会失效(在感冒时候做的疫苗,疫苗本身失效或者疫苗是假的。。。。),运输途中也许会传染某种疾病。。。出售小狗在卖家手上就有潜在的毛病(卖家不知情而出售,或者本身就知道),买家自身饲养功底欠佳。。。。。林林总总,五花八门,难以言终。

我认为出了事情,买卖家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继而买卖家成为朋友,这是最上乘的。这是道德情操在起作用了。

但是有时候买家也是逼不得已,因为卖家会采取装傻作哑的策略,抑或把责任完全推在买家身上,在这个时候,买家在论坛发帖说说自己的遭遇,也是无可非议,但是要有个度。

 

兄弟提到的这些问题,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说得不对,你指教!

如疫苗产生免疫失败了,买家又依据什么来判断这就是卖家无良而没有打疫苗?小狗身上有潜在的毛病,买家又依据什么来判断这就是卖家故意隐瞒的?司法上有个说话叫“疑罪从无”!咱们不能把怀疑当成了事实,这样是对谁都不公平!更不能把怀疑拿去宣传和公示,这也是道德情操的问题!

站在买家的立场上,我们可以如此去数落卖家。但站在卖家的立场上,他们也会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养功”问题,大家会觉得很玄,也听烦了,那我们就不谈这个,谈谈食品安全问题!

小狗整天都是在上跳下串、乱啃乱咬,以人的观念来说丝毫没有一点是卫生的!哪个玩家敢保证自己的小狗就没舔过家里的日化用品?哪个玩家就敢保证自己的小狗在出门的时候没叼过被工业污染的东西?一个没得及时治疗的发烧,能让婴儿得“脑膜炎”。一个区区的“三鹿奶粉”就能让婴儿变成畸形,又何况那些日化用品和工业污染物?真要是吃了这些玩意,即使是闹个“迷你”的出来,我也觉得很正常!你每天带狗去游泳的地方,说不定就是一条被工业污染了的河流。狗吃的碗,你每天都洗了吗?要是没洗,那些日积月累的腐败物,会不会让狗闹肚子?刚到家的小狗,啃了路边的巴豆闹肚子了,你能说这是卖家在忽悠吗?狗到了玩家那里,有没有吃过不该吃的东西,有没有受了不该的刺激,谁又能够保证?好!你说你能保证!但问题是,卖家会信吗?就如同买家不相信卖家所说的一样!

看看吧,各自都有各自的理由!最要命的是,各自的理由都没法去鉴定!最头疼的是,没法鉴定的东西就无法去明确是谁的责任。一旦出现了问题,就是一笔糊涂帐,就是一场口水仗!所以在我看来,活体买卖就是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品。在我看来,在双方交易后的一定的时间后,卖家的责任就算终结了!现在很多犬舍承诺“一周包活,包退,包换”,我想这应该就是卖家对买家最大的让步了!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10:13

至于“精诚相待”,我的意思是诚实买卖

是为商的基本职业道德。也就是所谓的“诚信”,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0:16
QUOTE:
以下是引用wangyouweiqi在2009-9-18 10:08:00的发言:

这种讨论还是挺有意思的 

个人认为确实应该进行行业的规范 让买卖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规范 而不是靠人品 行规!

兄弟这话很实在,人品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环境都会产生变化。而很多生意产上的潜规则却承袭了上千年!

万方兄弟的问题,请稍等一下,我忙一阵回来后就做回答!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10:21

正常市场上买家肯定多于卖家的,不然生意没法做了。

 

按关机兄弟所述的观点:

结论就是其实买家是占优势地位的,

 

最后我就可以这样解释目前市场中的一些现象了

那市场上那么多奶粉、肉、鸡、狗可供你选择,没强制你去买黑心商人的商品

单你偏偏买三聚氰胺奶粉、注水猪肉、病鸡肉、地沟油、病狗

 

可以自认倒霉,不要埋怨卖家没有对你“精诚相待!


作者: 阿捷    时间: 2009-9-18 10:25

关机兄心意我想大家是心领了~恐怕永远都会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人心叵测~世道正在走向衰落啊~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0:30
得,既然大伙兴致这么高,我就陪着大伙聊下去!哈哈哈...只是希望大伙有点建设性的观点!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10:42

有些话

我真不好直接说出来

搜狗以前我觉得还行,经常去发帖。

 

后来,看的多了,对高和中圈内事情有一定的了解。

 

现在,大家都可以看看,到底有多少普通犬迷在上面发帖子,都是卖家在自说自话。

 

相反,猛犬却一直受大家欢迎。

为什么呢,大家都想想原因吧。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10:44

另外,要说明一下

 

我在各个论坛都是实名。

我不是谁的托,或者管理员

 

我只是作为普通犬迷来说话的。


作者: 威龙大宝    时间: 2009-9-18 10:59
迷糊   看你站在哪个角度看问题了
作者: yuliujun    时间: 2009-9-18 11: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1:09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9:54:00的发言:

。(2)高加索和中亚的玩家里圈子不乏达官贵人、富商巨贾,而一家犬舍一年能卖多少狗赚多少钱,我想大家都能有个基本的了解吧?如果以质量来判断的话,好似卖家真的又很渺小!

不乏达官贵人、富商巨贾? 请关机朋友例举!据我所知 也不过中原犬业貌似有钱,但是你说中原是纯玩狗赚钱少,打死我也不相信,我们来看看中原犬业前几天的造势,大有 走藏獒路线的味道,就可见一斑!

我想买卖家应该用智慧来处理纠纷,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是唯一的!

据我所了解,貌似关机朋友从广西好战所买小狗出了点问题,关机朋友得到好战分子赠送的小狗,这不是用智慧解决问题吗?那么现在关机与好站是何关系呢?因为按照关机朋友的说法是 买卖家不用精诚相待,那么关机朋友现在是不是 “托” 呢? (我说托,希望不是谩骂语,这点关机朋友还是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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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看下面的图片,经过了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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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喜欢万方兄弟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而不是一上来就搞人身攻击!

其次,有些问题放在明面上说说也好,免得大伙在心里嘀咕!

1这些达官贵人,富商巨贾是谁?我只能说某将军曾经去河北某犬场选狗,某明星富商也曾经去北京某犬场选狗.忌讳一下,我就不说名字了,大伙可以去翻翻俩个论坛的老帖子,翻不到的可以问问论坛里活跃一点的老人.

2我没点过中原的名,兄弟你也不能强加给我啊!我貌似也没说过"纯玩狗赚钱少"吧?话又说回来,即使人家中原有钱难道也错了吗?这都啥年代了,都市场经济了,人家靠自己的劳动和资本去赚钱,也不对了吗?我不知道兄弟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兄弟应该知道市场营销吧?现在那行哪业不搞点宣传和造势?大学里开设了这样的课程,国家也允许这样的行为,为啥到你这里就不行了?前几年年国家大力去搞奥运会,不也是宣传和造势吗?人家宣传和造势,如同藏獒那般吹嘘了吗?又如同藏獒那般神话了吗?宣传造势与弄虚作假、虚假宣传是两码事,大伙一定要看清本质,要区别对待!

3至于我和广西好战份子的交情与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有关系吗?你要想弄清楚我也可以告诉你,买卖之前我与他并无交集,在买卖的过程中我们也是反复议价的,因为谁也不想和自己的钱过不去.小狗挂了后,我也并没去责怪他,毕竟疫苗的免疫有一定的失败率,非人力可以抗拒或是承诺.后来大家慢慢的在群里混熟了,再后来大家也见面吃饭了,彼此投机之下他才送了我一只小狗.但我不知这与我的智慧何干?他送我小狗这事都过去一年多了,你见我"托"出来过吗?也请万方兄弟说说,在你眼里什么样的人是"托"?夸卖家几句就是"托"吗?和某个卖家的关系好就是"托"吗?给某个卖家介绍几个想买狗的朋友也是"托"吗?如果这样是"托"的话,那我想论坛里60%以上的朋友都是"托"了!概念问题要弄清楚,所以请万方兄弟给"托"下过定义吧?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1:12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0:29:00的发言:
为何广西好战言:不上猛犬卖狗?  如果他对自己的产品有足够的自信,何惧? 还不是北京某个地盘是卖家的天地,互相吹捧,一有事情,就有人强烈举起保护伞的原因!?

兄弟这话说得好没道理!我不是某人的代言人,兄弟有问题大可以去问当事人!若兄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思路,在这个帖子里聊一些与主题不想干的问题,恕我就不奉陪了!也请兄弟无需在发言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1:23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0:20:00的发言:

所处的立场不同而已,关机朋友是北京老枪垄断地盘的版主!

 

 

 

哈哈哈...我在那边发言,有的人说我是版主身份,有立场的嫌疑!我来这里以一个普通玩家的身份说话,你也觉得我立场不公证,那还到底要不要人说话啊?我是某论坛的版主不假,但我还是胡主席治下的小民呢,你是不是也要说,我的的发言也代表了胡主席的立场啊?兄弟与我交流了这么多,除了了发泄自己对某人的不满和牢骚以外,可曾有建设性的观点?带着主观意见来看待问题,你能做到你所说的"就事论事"吗?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2:07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1:25:00的发言:

那么你发此贴是否与广西好战与买家的“事件”有关联呢?

我的情绪与思路非常的正常,大家潜水的朋友在看呢!

兄弟你要是非得把我往最近的某事上面扯,我也没话说!在就事论事讨论目前的行业现状的时候来说,你非得把我跟某人拉扯在一起,我也没话说!但你一会把我拉扯到中原那里,一会又把我和老枪关联在一起,现在连广西好战份子也被扯出来了。我知道,这些都是兄弟你看不惯的人!但是兄弟啊,我真的不是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有冤报冤,有丑报仇,兄弟你可得认清正主啊!

如果你非要我说说,那我只能说是最近的某件纠纷让我产生了写这帖子的愿望。但这个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你看看当年的“迷你高”的事件,闹得论坛里沸沸扬扬,满篇的日爹骂娘,论坛里的多少朋友到最后却变成了仇人,多少热心肠的朋友受到了伤害。对此,难道兄弟就没有什么感悟?

不知道我这个回答兄弟还满意不?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2:28
QUOTE:
以下是引用顾世博在2009-9-18 10:21:00的发言:

正常市场上买家肯定多于卖家的,不然生意没法做了。

 

按关机兄弟所述的观点:

结论就是其实买家是占优势地位的,

 

最后我就可以这样解释目前市场中的一些现象了

那市场上那么多奶粉、肉、鸡、狗可供你选择,没强制你去买黑心商人的商品

单你偏偏买三聚氰胺奶粉、注水猪肉、病鸡肉、地沟油、病狗

 

可以自认倒霉,不要埋怨卖家没有对你“精诚相待!

顾兄弟这话不全面,我补充一下!

对于那些无良的商家,我不能用简单的强势来形容!不能因为他们卖假货、劣质产品就是认为他们很强势!只能说他们没有良心,没有商业道德,这样的情况是法律不允许的(我问句,为什么政府不颁布活体买卖上的相关法规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呢?别说政府没注意到,这可是几千年来的传统行业了)!强势也不是这样来判断的。以顾兄的观点来推断的话,如果消费者使用了假币或是对卖家产生了赖帐,是不是也很强势呢?也不能简单因为某单位很强势,就判断其不好。政府也是很强势的,是不是就可以认为政府也不好呢?另外,我要再次重申的是,象狗这样的活体买卖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如果顾兄仔细看了我的帖子想必就不会这样问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2:29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捷在2009-9-18 10:25:00的发言:

关机兄心意我想大家是心领了~恐怕永远都会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人心叵测~世道正在走向衰落啊~

小样!还换头像了。把那句上海话翻译给我听听!


作者: 广爷    时间: 2009-9-18 12:38

如果说卖家承担一定的风险我信 你说卖家比买家更弱势我就不信了

你一直在扭曲这个观点 买家多但是都是掏钱给卖家的啊

一个卖家收了那么多的钱 能算弱势群体吗

就像老百姓交税一样 老百姓那么多 ZF人员那么少 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心里都有底吧

所以不能以人多人少的数量来说明谁是弱势群体

然后你说到的买卖双方的关系 自古以来都是受到保护的啊

你买到不好的活体 比如病鸡啊 吃瘦肉精的猪啊 死牛死鱼啊 请问你受不受消费法保护

这个是不用问的嘛

你给了卖家假钱啊 直接抢啊 少给钱啊 卖家受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这个也是不用去问的嘛

所以买卖双方是平等的 谁有损失都要去维护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弱势群体

你一开始就表示卖家是弱势群体

真是不知道有何居心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2:46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2:03:00的发言:

就事论事,你就制定一个 行业规则啊。 来个修订稿,让大家来讨论讨论。

 

哈哈哈哈,小弟不才,没这个本事和这个资历!国家有那么多保护消费者的法规,为何就单单在这方面就很少呢?国家都制定不出,兄弟这是在为难我啊!既然国家都承认目前的牲口买卖的现状,也就是默认了一些沿袭了上千年的交易规则!那么犬只的交易规则是不是可以参考一下其它牲口的交易规则!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2:59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2:46:00的发言:

呵呵,果然是三寸不烂之舌,可惜现在的人都懂得去擦亮眼睛看问题。

哈哈哈...兄弟问的事情,我都一一做了答复!反之我问兄弟的问题,兄弟为何又不作答?这违背了辩论的精神,实在是无法与兄弟辩论下去!

"三寸舌"是个褒义词,我就当是兄弟在夸奖我,小弟就厚颜收下了!但是我还想对兄弟说一句,兄弟要是没有建设的意见,还是请静观吧!我真担心再和你讨论下去,会一不小心受到你的人身攻击!还是标题上那半句话"就事论事咱不搞气氛"!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4:20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3:04:00的发言:

某个论坛 广西好战与买家的“事件”,你身为版主上蹿下跳(非贬义)最起劲,论坛是个平台,或者说是个戏台,版主,管理员搭建就可以了,至于唱戏演戏非你之责吧!这点大家都是看到的。

哈哈哈...兄弟太看得起我了,我在某论坛发表的言论的时候,注明了我只代表个人的观点,不代表网站.我也是个普通的玩家,我也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是因为当了版主就不能畅所欲言了,那我宁愿不当这个版主!话又说回来,是不是胡主席在奥巴马面前蹦了一个P,就代表全国人对奥巴马的不尊敬呢?这完全在于各自的理解和判断,有的人凡是总朝消极的方面去猜测,我也没有办法!呵呵...而且我又是在非我管理的板块里发言.如果我这个版主的身份在不经意间对玩家有所误导,那么我表示道歉!我这不是听了大家的忠告,来猛犬了嘛!改正了,还算是个好儿童吧?哈哈哈...

哎呀!我觉得咋又被你拉着扯远了呢?跑题了!跑题了!


作者: 阿捷    时间: 2009-9-18 15:05
QUOTE:
以下是引用℡已關機在2009-9-18 12:29:00的发言:

小样!还换头像了。把那句上海话翻译给我听听!

关机兄弟~给你翻译一下啊~~意思是:你就是个让人崇拜敬仰的人,很有味道和腔调的人,哈哈~(侬是只模子)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6:40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5:47:00的发言:

这不乱扯的么,逻辑混乱啊!疫苗失败和狗乱吃东西完全是两码事!请问疫苗失败或者没打疫苗狗是什么症状?狗吃坏了东西又是个什么症状?事情一桩归一桩,只要给狗来个身体检查,出问题是什么原因自然弄清楚了。没有哪个买家傻到自己狗乱吃东西病了就去找卖家的麻烦。但是如果狗得了本来注射疫苗就能预防的病,那卖家绝对难辞其疚!不要扯什么“如疫苗产生免疫失败了,买家又依据什么来判断这就是卖家无良而没有打疫苗?小狗身上有潜在的毛病,买家又依据什么来判断这就是卖家故意隐瞒的?司法上有个说话叫“疑罪从无”!”你是卖狗的,就有责任为买家确保做好防疫工作,要没这本事,卖狗之前就说清楚不负责防疫。别到后来出了问题就来个什么疑罪从无好推个一干二净!就算真是无意中用了质量不好的疫苗,也应该赔偿完买家以后自己去找卖疫苗的商家计较。

 

我这么说,并不是说所有买家都是上帝,所有的要求卖家都要百分百满足,毕竟无理取闹的买家也是不少的。但是,我相信,大多数的朋友头脑都是清醒的,卖家需要对什么情况负责,大家也是明白的,反正我是没听说有人狗因为乱吃东西病了就去找卖家麻烦的。

 

大家都不是傻子,想卖狗,是要口碑的,服务做的不好,还不许大家说啦?糊弄买家,有问题就推“疑罪从无”的卖家,是注定没有市场的。你们能够暂时的糊弄一部分人,但是一定长久不了。

呵呵...这位朋友提的问题有点深度,也提到了关键上!

1小狗发生了意外,的确也该明确责任了,那么应该到那里去给小狗做"一项一项"的检查?去那里做,双方都能认可?检查的费用又由谁来先行垫付?稍有医学常识的都知道,致病的原因有很多,你认为如今的兽医就这么发达了吗?去高档点的地方也许能检查出来,恐怕费用也会是狗的几倍,谁就这么能肯定不是自己的原因呢?谁又敢去垫付和耗费这个精力呢?恐怕这又是一个纠纷!

2疫苗的免疫成功率并不是百分之百,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是疫苗本身的问题!和卖家是否有“本事”没关系!小狗在做了疫苗后,在一定时间内因为细小、犬瘟而挂了,这个就叫免疫失败!你觉得卖家应该为此付责任吗?发生免疫失败后,你就能说是玩家在昧那几个黑心钱吗?很多卖家在交易一般都会承诺为小狗注射疫苗,但你可曾见过有玩家承诺“免疫绝对成功”?如果有人给你这样说,我只能说他在扯蛋,不尊重科学!也或许是他自身的认识不够,才敢这样说话!这样的话也千万不能信!

3关于小狗有没有吃过不该吃的东西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现象绝大多数人都是通情达理的,也不会胡乱去归罪于卖家!但是...请这位同学注意一下我前面的阐述.倘若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产生了疾病,又或是在你没意识在危险的情况下舔食了产生了畸形,很多人还会这样想吗?得!即使你都能够保证,但是这话卖家们又能相信吗?就如同你不相信卖家所说的一样!这也是纠纷!

4纯种的大型犬有很多遗传上的疾病,比如说髋关节疾病.在狗小的时候一般都是看不出来,谁也没有刻意在隐瞒,但随着小狗的慢慢长大,问题也就凸显出来了.这个时候,你觉得卖家该赔偿一只吗?要是早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恐怕很多卖家也就不会再出售了,谁又愿意经历纠纷这么窝心的事情?

口口声声说,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但又有几人站在卖家的立场考虑?不站在中间的立场,你认为你作出的判断会是公证/公平的吗?凭什么消费者要公平,人家卖家就不要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7:40

再看看消费者在遇上了这样的情况后,一般都怎么处理?明事理的到好说,可再看看那些不明事理的呢?在责任没明确之前,自己也无法提供让对方信服的证据,就把自己的遭遇发在网上,博得了不少不明就里的人的同情和声援!给卖家的声誉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自己在拿不出司法上的仲裁和相关的证据或是相关约束条款,靠着舆论的压力去逼迫卖家妥协!这真的很"弱势"的行为吗?

这个时候,卖家赔不赔?明明不是自己的责任了,可要是不赔的话,(公众的舆论总是同情受到损失的人)在舆论的引导下,犬舍的名声无疑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得!那就妥协吧!这个时候卖家心里不窝心吗?谁又想过他们的感受和公平?也有非要争个道理的卖家会坚持不赔!于是,这个时候不明就里的围观群众就开始围攻了,纷纷拿出上帝的尊严指着卖家--你该这样,你又该那样!活物买卖能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吗?你说卖家寒心不寒心?大家都看看,当年的枫丹白露去哪里了?那事件一出,不知道教坏了多少人,是时候该刹车了!

在我看来,活物买卖在超过了交易后的一定期限,卖家就不当承担责任了!不是不愿意承担,是活物的变数太多了,也承担不了!如果那位的小狗出了问题,非得要卖家来承担的话.我觉得也不是不可以,但请你先去司法机关申请仲裁!仲裁出来了,只要说该赔,我想没几个卖家会赖帐!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8:02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7:29:00的发言:

继续扯,继续啊,1 狗出了问题是不容易检测出具体原因来,但是想要知道问题的原因是1.饲养不当  2.防疫不当   3.遗传缺陷,问题大概出在哪个大方向,还是很容易判断的。否则你以为中国的兽医都是只会吃饭不会干事的?

 

2 大家都知道疫苗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说实话,这个世界就没有能够百分百打包票成功的事情,但是你也不能否认,疫苗失败是非常小概率的事件,既然偶然的发生了,你作为卖家,凭什么让顾客承担这个损失?放眼各个行业,都没有把自己出小概率失败产品的损失强加在顾客身上的道理。一旦出现这种小概率不可抗力情况,理论上都是应该包退换的。除非你卖的狗十条有五条都出疫苗的问题,这样的话当然退不起了~~~~否则作为开门做生意的商家,这点责任是必须承担的。

 

3 关于乱吃东西,吃坏了拉肚子和产生畸形是两码事,不要偷换概念!你也说乱吃拉肚子的情况一般人不会去找卖家麻烦,那我们就说导致畸形的问题。如果你具备科学常识的话,就应该知道随便乱吃东西就导致畸形的可能性几乎为0的。出现畸形的绝大多数情况都是遗传病引起,或者是怀孕期间受到强辐射或者寄生虫感染才会导致畸形。狗到了买家手里,驱除遗传因素的影响,有可能是在狗的发育期生病导致生长骤停,而出现体型小于平均水准的现象。这时要弄清楚责任也很容易,狗得了导致生长骤停的病,应该是非常严重要看兽医了,那么这个病和卖家做的疫苗是否有关联也很容易弄清楚。如果是疫苗防疫范围以外的病,我想买家也不会找卖家的麻烦。

 

4 纯种狗是存在遗传病,并且出现了遗传病,卖家一定得负责包退换,这个当然是不用质疑的,你居然问出这种问题,可见完全没把消费者放眼里,你挣人家的钱,还强迫别人接受你出产的有遗传病的狗???“纯种的大型犬有很多遗传上的疾病,比如说髋关节疾病.在狗小的时候一般都是看不出来,谁也没有刻意在隐瞒,但随着小狗的慢慢长大,问题也就凸显出来了.这个时候,你觉得卖家该赔偿一只吗?”你敢在卖狗前把这个和买家讲么?你看会有人去买狗么?放眼世界狗业,我敢说没哪个商家敢公开说顾客买到有遗传病的狗(不论是因为卖家隐瞒还是狗小看不出来等各种原因)要自己认倒霉的。不用说人家外国的狗比国内的纯得多,遗传病更多。也没见谁不敢卖狗了。

 

我们绝对不是完全不为卖家考虑,我们的要求都是有理有据,没哪条是无理取闹。消费者花钱,买的就是没有问题的产品,如果产品出了问题,只要责任在卖家,不论这个责任是不是卖家主观意愿造成的,卖家都应该负责到底,这才是正确的商业行为。相反,如果是到了买家手里,因为买家饲养或管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卖家才可以免则。桥归桥,路归路,一桩事归一桩事,发生了问题,只要买卖双方有诚意解决问题,很容易弄清楚责任的归属。现在所以有这么多纠纷,多数是卖家抱着产品卖出,概不负责的回避态度造成的。广大的弱势买家朋友,也只有在论坛上发帖,寻求支持,同时警惕众人,实在是无奈之举啊~

哈哈哈,象让生命产生畸形的"三鹿奶粉"这类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就不再阐述了!不明白的人,可以把帖子从头看到尾!

在此我想指出几点:

第一,对活体的买卖,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去明确双方职责和保障双方权力的详细法规?在争论不休的时候,我们可以依法办事!

第二,即使活体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双方在事前可曾有过"该赔"与"不赔"的约定?如果国家没有相关的法规来约束,双方在事前也没有约定.那么在出了问题后,凭什么就说是卖家的责任?出了问题就要卖家来程度?

第三,别从道义上去要求卖家该这样该那样,谁也不欠谁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8:18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7:45:00的发言:
看你以讨论的名义讲了这么多,无非中心思想就是一个,那就是卖家也要大家公平对待,也要有权利,反正卖家钱是要挣的,但是疫苗失败(也可能是故意使用劣质疫苗或根本不用)和没有及时发现遗传缺陷(也可能是明知道有缺陷却故意装傻)等等的风险应该由买家承担,或者买家不愿意承担就爱谁谁,反正卖家不管就是了。如果是抱者这么一个想法~~我X,这钱也太好挣了吧~~~

第一,在你说某人干坏事的时候,请拿出证据,以讹传讹/无中生有就属于人品问题了!

 

第二,不是卖家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而是由于活体的特殊性无法去承担!同时在发生了问题的时候,也很难去鉴定是谁的责任!另外,还有一些非人力所能抗争的因素!总之,别太多的从道义上去要求卖家.彼此之下,卖家又何尝会从道义上去要求买家?只要卖家在销售前不刻意的去隐瞒和欺骗消费者,我就觉得这是个诚信的生意人了!也不要牵涉太多的感情,生意就是生意!大家有了共同的认识,日子久了,也就自然变朋友了!

 

第三,你要是觉得这个行业太好挣钱了,你也可以进来试试,其实这个行业的门槛很低!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18:22

希望这个争论会对现实有指导意义。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03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8:30:00的发言:

可笑啊,可笑,三鹿导致的是结石病,不是畸形啊,难道你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清楚??你什么时候见过有人吃三鹿吃得基本外型都不像人了??同样的问题,你见过有人因为自己的狗得了结石病就去找卖家的麻烦???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有基本的科学知识的人都知道乱吃东西东西会得病,但是很难吃成畸形的,除非你一日三餐都吃核废料!!!

 

关于你说的国家相关规定的事情,的确,中国在这方面是没什么明文规定,所以这种情况就导致了黑心商人钻法律空子。的确,双方是没有签合同,出了问题,卖家在法律上是不用负责任,那既然这样,理啊,法啊,都在你们那边,你们还怕个什么啊?你们就是因为做得不得人心,伤透了买家的心,别人在无奈之下,才会来网上控诉。你要是有理,你干吗怕啊??要是买家因为自己的狗缺钙腿弯了,或者是狗得了结石病而在网上控诉卖家,你觉得他能得到大家的同情么???

别把大家都当成不明真相的群众好不??我们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没错,也许目前有些卖家的做法并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但是法律拿你没办法,我们还有网络,假如你处理事情是合理的,那么无理取闹的买家是根本不会搏到同情的。你自己做的太过分,就别怪有人在网上帮你宣传了。

 

哈哈哈...那真有可能是我记错了!我好像记得,有个啥玩意食品,在吃了后能让小孩变成大头婴儿!知道的朋友请提醒一下!都大头了,不知道算不算畸形?也不知道这玩意算不算核废料?也不知道这核废料就怎么弄到食品里面去了?

网络的力量的确很强很大,所以很多卖家才会忍气吞声向网络妥协,但我不觉得就都是对的!也许以后还会有消费者这样去做,但是我想就凭这个帖子是无法改变现状和扭转大家的认识的!不过,要是能引起大家的思考,也就足够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20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8:45:00的发言:

第一,如果产品出了问题,大家很自然都会首先怀疑是卖家的故意行为,这是人之常情,哪来的以讹传讹???

第二,不管你卖的什么,你开门做生意的,哪有钱就该你挣,风险就该别人担的道理?你在卖狗之前敢如此理直气壮的和买家说这些么??你觉得这么有道理的事情,干吗不敢让人在网上帮你宣传宣传??卖狗怎么也算是卖商品的一种,是要负责任的,你卖的是狗,不是股票,也不是寂寞!

 

第三,这个行业好挣钱,门槛低,是因为不诚信,不负责任的人太 多,我暂时没考虑进这个行业,就算进,也绝对挣的干净钱,不会像某些人,仗着法律不完善的空子坑人,被别人揭发了还打着讨论的名义狡辩。

 

回答

第一,出了事情就先怀疑别人,而不是找自身的原因?所谓责人先责己!难道这就是买家一直在强调的道义和道德?人之常情?一开始就报着这态度,你还会真想和卖家交朋友?

第二,对卖家来说,繁殖的本身就意味着风险,谁敢说就能产出一窝质量和数量都很理想的小狗?谁有敢说出生的小狗就能平安的等到出售?难道卖家本身没有付出资本和劳动吗?很多犬舍都有在一周内包退/包换的承诺,不信的你可以自己去换帖子来看!小狗出售前的风险肯定是卖家来承担的,但是出售的风险还应该由卖家来承担吗?那消费者还有啥风险?

第三,也别说什么法律的空子,这问题咱老百姓管不了.但至少是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你整天埋怨这个,有啥建设意义啊?你去买个牲口,人家给你包这包那吗?为什么到了买狗这里了,就要卖家包这包哪?这是能包得了的商品吗?你要是逃避这个问题,我想再和你讨论下去就没有任何营养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30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9:26:00的发言:

如果狗得了在疫苗防治范围内的病,或者狗存在遗传缺陷,卖家就应该负责!

我想问一下朋友,为什么疫苗免疫失败了卖家要负责?为什么狗存在遗传缺陷卖家也要负责?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42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9:34:00的发言:

你为何不问一下你自己呢? 为何卖家疫苗失败了不是卖家的责任? 为何狗存在遗传缺陷不是卖家的责任?

我看你貌似公允的话语,其实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向了卖家一边! 所以我前面的回帖我认为还是很有前瞻性的。

不要把大家当傻瓜耍,真得。

 

 

哈哈哈...兄弟回答不了,又把问题推给我了.我觉得有点索然无味!那我就回答万方兄的这2个问题!

第一,免疫有失败率,这是疫苗产品本身的问题!这能算是卖家的责任吗?在免疫失败之前,卖家能提前预知并积极去补救吗?

第二,关于遗传问题,我在前面有阐述,我就不重复了,请大家去前面看.

我现在所期待的是,不同的意见以及理由依据!拜托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45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9:40:00的发言:

你说这么多是什么意思呢?我想大家都应该清楚,无非就是让大家不要再继续上网控诉卖家的不做为,不负责行为了。或者是让大家在网上看到这类的投诉也不要同情,不要支持。

 

你觉得这可能么??想要大家不控诉,就得自己做的好,卖狗的这么多,上网的人也这么多,怎么也还有那么多卖家没有被投诉呢???难道是人家运气好?卖出去的狗从来不出问题??恐怕不是吧~~~就是因为人家肯负责,做的服务更好!现在是没有行业标准,卖家不想负责,买家也只有干瞪眼没办法,但是你逼着人家给你上网暴光,那你自己也只有干瞪眼的份了。

 

 

哈哈哈...如果你非要这样理解我的意思,我也没办法!毕竟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是不一样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47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9:45:00的发言:

屁话一个。原谅我的激动。

你要说脏话,我想我这个帖子不欢迎你!骂人是一种懦弱的表现!道歉要是有用,那警察拿来干啥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50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9:46:00的发言:

这不是卖家的责任,难道是买家的责任???你还真是。。。。。越来越搞笑了

对!你这个问题问得好!非人力所能抗争的,我觉得应该属于"免责条款",我在前面也有阐述!再次请这位朋友看端详了!老是让我重复,会累坏我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51
QUOTE:
以下是引用℡已關機在2009-9-18 19:47:00的发言:

你要说脏话,我想我这个帖子不欢迎你!骂人是一种懦弱的表现!道歉要是有用,那警察拿来干啥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19:54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9:48:00的发言:

你这个急先锋(我现在不用“托”这词了)越来越搞笑了。思维方式非常之混乱。

你接受不了的观念.难道,我非得要强加给你吗?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20:05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9:56:00的发言:

可笑之极,卖家用劣质疫苗,卖家在小狗感冒期间做了疫苗失效,卖家疫苗储存不当失效。。。。。。    这都是人力不能抗争?  你现在摸摸自己胸口的良心,还在不在?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卖家为了省几百元的疫苗钱不给小狗做疫苗呢?你能保证没这样的卖家?这也是免责条款。

我看你是语无伦次了!

当然我强烈反对买家一有纠纷就发到网上进行所谓的评论,把一些责任退开买家,也不排除有无理取闹者。

你那只眼睛看着卖家在用劣质疫苗?

你那只眼睛看见卖家在小狗的感冒期间做了疫苗?

你又那只眼睛看见卖家疫苗储存不当而实效?

你要是没看见,你有是听谁说的?

你所说的这位卖家是谁?说出来我们一起谴责他吧!这样的卖家能代表主流吗?

老是纠缠着这些特殊的情况不放,会不会让你产生偏见?

即使有这样的卖家,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代表大多数的诚信卖家了?

如果你觉得卖狗的人都是这么龌龊,那么我觉得你可以远离这个圈子,能让你眼不见心不烦!

 


作者: 会飞的裤衩    时间: 2009-9-18 20:08
楼主很实在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20:14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9:58:00的发言:

你所谓的免则条款的意思不就是说要买家自任倒霉???请问你这个所谓的免则条款在你卖狗之前敢不敢和买家说????这么重大的责任条款恐怕如果在交易前不事先说明的话会有欺诈嫌疑哦~~~~~~如果说了的话~~~嘿嘿,恐怕就一辈子也别想卖出去一条狗了吧?哈哈哈哈!

 

这种霸王条款,亏你想得出!现在看来,给黑心狗贩子的暴光力度还真不够,居然让丫的还有想反扑的念头,还想让霸王条款合法话??做梦的吧?

呵呵,别激动,咱就事论事!

免责条款在各个行业里都是存在的,在我看过的所有的买卖合同里基本上都有这样的条款!你要认为,这也是没道理的事情,那你去和这个世俗辨争吧!至于为什么在各个合同里都存在免责条款,你可以去思考一下,我就不在这里普及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20:17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20:04:00的发言:

呵呵。反之也成立的。

你怎么老是象小孩子一样把问题推过去又推过来!我要是又给你推过来,那这样的辩论还有意思吗?兄台,你年纪多大了?我不和18岁以下的朋友讨论问题的!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20:31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20:18:00的发言:

我想你搞错了,需要和世俗争辩的不是我,而正是那些想用免则条款面对万千网友的不负责任的卖狗人,他们才真的需要去和这个世俗争辩,因为如果辩输了,恐怕以后就很难卖狗了呀~~~哈哈哈哈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每个合同里都存在的免责条款,但这毕竟是事实!即使你不认同法律上都承认的免责条款,我也没啥好和你说的了!你也不用又把这个推回来让我去解释!还是那句话,没营养了!

今天我单枪匹马迎接了大家的不同看法,也有点累了.要不,今天先就这样吧!明天我们继续,这个帖子我会陪大家聊到周末!没营养或是没有新观念的帖子,就恕我不回答了!我今天要不是在家养病,恐怕也没功夫和这么多的朋友进行交流!受益菲浅,在此也感谢大家的赏脸!

另外,万方兄,我在语气上要是有所冒犯的也请你谅解,就当是我疲劳所致吧!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8 20:43
我再补充一下,我在标题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事论事咱不搞气氛"!若是要在帖子里牵涉私人恩怨和人身攻击,我不保证我会陪着大伙聊下去!
作者: 说2句    时间: 2009-9-18 21:08
关机说的是实话,但说实话容易得罪人!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8 22:43

我的身份证

qq

论坛

都是统一一个名字

我不是马甲男

 

这一点,论坛里没人能比上我!


作者: Armani    时间: 2009-9-19 01:24

我觉得疫苗失败对买家来说是卖家的责任,对卖家来说是卖疫苗的责任,出现这样的问题买家自然找卖家。无可厚非!至于遗传问题那纯粹就是卖家的责任。遗传疾病属于先天,至于买家要自行负责的范畴就算再广!那也都是后天引起的。

 

看关机的贴好像卖家要负责的地方几乎为零!

 

原来关机还是版主!那我建议你把你的这些观点写进授狗的公告里去!这样再有如是情况!买卖双方都有据可寻!岂不更好?

 

在猛犬!你这样的观点好像没有认可的市场!


作者: 萧山中亚    时间: 2009-9-19 01:28

关机兄台,此言差矣!

您洋洋洒洒如此一大推理论道理,说实话,在小弟看来,真的是一无是处。

作为一个论坛的会员居然持这样的观点,不得不让人弱弱的叵测一下阁下的居心。是何居心,个人有个人的理解。但愿您自己不要阴暗为是,善莫大焉。

在网络宠物交易市场,谁在弱势,我想只要有点脑子的人,没有不明白的。毕竟钱一般都是在没有看见真正实物的时候就已经缴纳全款。为什么淘宝需要支付宝。兄台何不想想?

就事论事,是件好事。兄台言语中肯客气,难能可贵。但还望三思而言。

 

 


作者: zhang100    时间: 2009-9-19 08:31

其实卖家买家遇事多沟通,多站在对方立场想下,事情多半都能解决.网上买狗,买家肯定是弱势群体,狗好不好只有卖家心里最清楚,买家只能凭几张照片或一段视频及卖家的宣传去判断;但狗饲养的不好卖家也有有口难言的,一窝狗总有养的不好的,后天饲养训练也确实重要,上论坛上一发生冲突,首先就是卖家信誉大损,狗卖不出去.所以对问题需要区别对待,不能买家一出现问题卖家就推责任,毕竟狗是你卖的钱是你赚的,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买家也要分清是自身问题还是狗质量问题,一是卖家不能包你约定售后期限外出现疾病的责任,二是多了解这窝其它狗的情况.我买狗就喜欢比较,一不愿多花钱,因为我的狗既不用来繁殖,也不用来参赛,纯粹是玩,所以只要个符合标准保证纯种天生凶猛度达标;二狗到家看有无毛病,在15天内没发病以后生病的我不会怪卖家;同窝狗长得高大而我的没达到预想的效果也会自认养功不行;只有性格最不好说,比特也有起性晚的,但一个卖家的狗被很多人称为温柔就不能掩饰了,还有很多卖家的狗简直和标准差距太大,像大圣的,像高的,嘴翘的,不一而足千奇百怪,你也去怪买家笨蛋谁叫你不长眼买的么?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9 09:41

猛犬里面普通犬迷犬迷多,

说真话的人多。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9 10:50

同样的帖子,

在搜狗和猛犬里,支持者泾渭分明。

引人思考。

 


作者: 顾世博    时间: 2009-9-19 10:56

搜狗里

 

卖家态度强硬,

猛犬里,买家据理力争。

 

有点意思啊!


作者: 广爷    时间: 2009-9-19 11:57
LZ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作者: 广爷    时间: 2009-9-19 11:58
QUOTE:
以下是引用广爷在2009-9-18 12:38:00的发言:

如果说卖家承担一定的风险我信 你说卖家比买家更弱势我就不信了

你一直在扭曲这个观点 买家多但是都是掏钱给卖家的啊

一个卖家收了那么多的钱 能算弱势群体吗

就像老百姓交税一样 老百姓那么多 ZF人员那么少 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心里都有底吧

所以不能以人多人少的数量来说明谁是弱势群体

然后你说到的买卖双方的关系 自古以来都是受到保护的啊

你买到不好的活体 比如病鸡啊 吃瘦肉精的猪啊 死牛死鱼啊 请问你受不受消费法保护

这个是不用问的嘛

你给了卖家假钱啊 直接抢啊 少给钱啊 卖家受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这个也是不用去问的嘛

所以买卖双方是平等的 谁有损失都要去维护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弱势群体

你一开始就表示卖家是弱势群体

真是不知道有何居心

 

请正面回答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5:12

别催,别催!我一会就来!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6:28


   兄弟冒着得罪众人的危险发这个帖子,并非是为了自身利益!俗话说“露一露,那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兄弟在论坛里注册的时间也不短了,大伙搜索一下我的帖子就知道了,兄弟平常不爱发言,谈不上为了名。至于为利,兄弟也不知道我发了这个帖子谁会给我好处。如果谁愿意给,只要是我看得上,兄弟也很乐于接受。哈哈哈...谁要能给这些问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兄弟我送他一只一般品质的小中亚.谁要是看不上,我也就省下了!哈哈哈...

兄弟冒着得罪众人的危险发这个帖子,是厌倦了论坛里为了这类事情不断发生的纠纷!只是想说说自己的看法罢了!虽然说买家和卖家在本质上是有矛盾的,但不是天敌!人与人之间要有起码的尊重和道德,别动不动就一口一个"狗贩子"!别动不动就上纲上线,谁黑心了,谁又无良了!别动不动就谁"弱势"谁"强势"了,难道"弱势"很光荣?"强势"很可耻?出了问题,别动不动就四处去宣扬,发动舆论,逼迫卖家!难道舆论都是对的吗?难道参与舆论的人,就都是公平公证的人?参与舆论的人,由于各自的立场不同,知识面不同,就没有各自的小99和思维局限?各自思考吧!舆论往往发自道德,道德在不同的立场和人都是不一样的,过火的道德就是偏激!出了问题,要依靠证据.在彼此产生争议的时候,要依靠法规和事前的约定.没法规和约定的,可以参照行业里不成文的潜规则!兄弟发这个帖子,只是想谋求一个相对的公平!为什么允许你可以站在买家的立场上说,就不许别人站在卖家的立场上说?难道站在卖家立场说几句话,就要被攻击?就要被人憎恨?若是如此,那就来得更猛烈点吧!难道我天天泡在论坛里就有饭吃了?哈哈哈...我并不介意!话又说回来,彼此之间不相互说出各自的理由和苦衷,又怎么能增加彼此的了解和沟通?这样能有助于达成买卖双方的共识吗?

   兄弟的言论只代表我个人.凡是牵涉到别的人或别的论坛的事情,请别有看法的人不要来问我,也别在我这个帖子里来说事!对某人或是某论坛有看法的,真要本事的,自己上门去踢馆!不管谁对谁错,我不代人受过,也不负责传话!你们之间的是非和恩怨关我啥事?谁要觉得我这个某论坛的版主碍着猛犬的各位朋友了,可以提出来,看在"舆论"的份上,我也能妥协,兄弟可以不当!当了版主,难道就能买狗不要钱或是赚到大钱泡着妞了?套用句时髦话"难道天天泡在网上就能娶着媳妇了"?哈哈哈...

本人的全部观点已经在前面阐述完结了,有关我说过的问题,我不再叙述,否则有翻来覆去之嫌!对于同一个问题,当我提出"为什么要"的时候,请别拿"为什么不"来说话.这类抬杠式的讨论,没有丝毫的建设意义,层次很低也很幼稚!以后出现此类的问题,我不再作答!我现在等待大伙新的观点和解决办法!讨论问题,是尊重事实为前提的!我提出的那些现实问题,也请大家重视,或去思考解决的办法!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特殊性,要是不承认,活体不同于一般无生命商品的这个特点,我也没办法?要是不承认,活体存在很多人力无法抗争的因素,我也没有办法!要是不承认,现实存在的免责条款这个事实,我也没办法!你要是觉得很委屈,请与法律和世俗去抗争,在这里撒气也解决不了问题!你要是觉得,法律有空白,请去人大提意见,我这里不带小孩般怨天尤人的埋怨!至于,不懂常识的,我不带给普及知识的义务和资格!

谁要是觉得想四处去宣扬,那谁就去宣扬吧!谁要是觉得卖家这该陪,那也该包,那谁就去继续闹吧!反正我的观点是阐述完了,至于谁接受谁不接受,那就是各自的事了!我只是觉得没有丝毫的建设意义!要真这样,行业只能停留在原点!如果谁希望行业停留在远点的,也请继续吧!哈哈哈...我现在期待有人能带给买卖双方建设性的惊喜!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6:38
关于兄弟在上帖中说的:"谁要能给这些问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兄弟我送他一只一般品质的小中亚."请那些那些在讨论中爱抓字眼的朋友注意,如果我送出的是一只3/4千的小中亚,你也别说这是低档品质的中亚.关于"一般品质"这个解释权归我所有!当然,你也可以说我很"强势"!哈哈哈...
作者: 刀锋1    时间: 2009-9-19 17:02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8 19:34:00的发言:

你为何不问一下你自己呢? 为何卖家疫苗失败了不是卖家的责任? 为何狗存在遗传缺陷不是卖家的责任?

我看你貌似公允的话语,其实就是站在卖家一边! 所以我前面的回帖我认为还是很有前瞻性的。

不要把大家当傻瓜耍,真得。耍耍文字游戏没啥意思的。

套用一句老话:同在一片蓝天下,谁也不被谁笨!

 

 


作者: 刀锋1    时间: 2009-9-19 17:03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8 19:58:00的发言:

你所谓的免则条款的意思不就是说要买家自任倒霉???请问你这个所谓的免则条款在你卖狗之前敢不敢和买家说????这么重大的责任条款恐怕如果在交易前不事先说明的话会有欺诈嫌疑哦~~~~~~如果说了的话~~~嘿嘿,恐怕就一辈子也别想卖出去一条狗了吧?哈哈哈哈!

 

这种霸王条款,亏你想得出!现在看来,给黑心狗贩子的暴光力度还真不够,居然让丫的还有想反扑的念头,还想让霸王条款合法话??做梦的吧?


作者: 刀锋1    时间: 2009-9-19 17:05
QUOTE:
以下是引用Armani在2009-9-19 1:24:00的发言:

我觉得疫苗失败对买家来说是卖家的责任,对卖家来说是卖疫苗的责任,出现这样的问题买家自然找卖家。无可厚非!至于遗传问题那纯粹就是卖家的责任。遗传疾病属于先天,至于买家要自行负责的范畴就算再广!那也都是后天引起的。

 

看关机的贴好像卖家要负责的地方几乎为零!

 

原来关机还是版主!那我建议你把你的这些观点写进授狗的公告里去!这样再有如是情况!买卖双方都有据可寻!岂不更好?

 

在猛犬!你这样的观点好像没有认可的市场!


作者: 刀锋1    时间: 2009-9-19 17:06
QUOTE:
以下是引用交换温柔在2009-9-19 7:38:00的发言:

关机朋友洋洋洒洒如此一大堆理论道理,说实话,在小弟看来,真的是一无是处!

耐着性子看了这么多的回帖,关机朋友的主要论点是:卖家卖出的狗无论在买家手上出何问题都与卖家一点关系也没!!现在我只想问关机朋友一句:你还把良心放中间吗?!

 

[em57]


作者: 刀锋1    时间: 2009-9-19 17:09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9 16:58:00的发言:

本来大家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也大致分析了哪些责任是买家的,哪些责任应该是卖家的,除了你自己以外,没有人说狗出了问题都要找卖家,不信你自己翻前面的话。可是你却先入为主的认为卖家在交易完成以后就没有任何责任了,抱着这个想法,你觉得还有什么好谈的呢?你等的所谓建设性的惊喜,不就是免除卖家的一切责任么?是不是 ?明知道不可能还在这里讨论,你觉得有意思么?

 

就像你说的,狗是活体买卖,充满不确定性,所以在交易的时候,很多本来就存在的问题,比如免疫失败,比如遗传缺陷在当时会没有察觉,但是这的确是交易前就存在的问题,难道卖家真一点责任没有?别说一句不是故意的就推掉了,推不掉的。本来谁也没有只偏向买家,大家都说了,狗到了买家手里,如果得了疫苗防疫以外的病,或者是饲养不当,比如缺钙导致的弯腿什么的问题,都应该自己解决。大家的话都是很公平公正的。是你的观点太偏向于卖家,可以说一丁点公平的意思都没有,才会收到大家的讨伐。谁知道你不思悔改,不检讨自己的错误思想,还妄想通过用一只小中亚作为诱饵,引诱某些贪小便宜的人去支持你的观点,去提那些你所谓的有建设性的意见来迎合你那卖家完全无责任的言论,可见用心之险恶。

 

但是你真的小看了广大网友了,真的,你在这个帖子所用的伎俩可谓层出不穷,从打着讨论的名义降低买家对你的厌恶感开始,以陈述卖家如何不容易发展,看到全无进展之后又搬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想靠权威打压反对言论,强迫大家接受事实。殊不知大家就偏不在不平等条约下低头!之后看到没一个人支持又弄个小号,谁知道根本没人理,对于别人的问题也是回避不答,总说之前说过,其实根本就是无法回答罢了,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你黔驴伎穷了,终于拿出最后一招,就是利诱!!!希望有人能倒向你那边,你觉得可能么?你这么做真是侮辱了我们这些爱狗人!!!!

 

 

[em60]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7:10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9 9:52:00的发言:
托儿,《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指从旁诱人受骗上当的人。
  注明:其实发音是一个音阶,后面的儿是儿化音。
  “托儿”本是北京方言,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最初指的是商店或是路边小摊儿雇上一个或几个人,假装成顾客,作出种种姿态,引诱真正的顾客购买其产品。卖的是什么东西,就叫什么托儿,如卖布的叫“布托儿”,卖鞋的叫“鞋托儿”。此后中国各行各业都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托儿”一族,看病时会遇上“医托儿”,求学有“学托儿”,坐车有“车托儿”,上酒吧有“吧托儿”,就连吃饭都会遇上“饭托儿”。“托儿”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吸引了社会各界的注意,现在人们开始把商业社会中新兴的这种特殊的“中间人”一概称之为“托儿”:专门负责代办车辆检测或牌照手续的叫“车托儿”,踊跃排队买房制造楼市繁荣假象的叫“房托儿”,谈话节目现场安排的踊跃发言的叫“话托儿”,婚姻介绍所雇来专门与人约会相亲的叫“婚托儿”,为受贿人和行贿人牵线搭桥的叫“腐败托儿”……
  其实这种促销方式都是利用了人贪小便宜和从众的心理。北方人一般叫:“托儿”而上海话则叫“撬边”“起篷头”。

哈哈哈...还是那句话:赞某个卖家几句就是"托"吗?那是我觉得人家的狗好或是人好!难道你没赞过吗?扯蛋吧,我看你天天在发帖子!是想出名吗?爷们和某个卖家关系好就是"托"吗?那是爷们能交朋友!你有吗?你能交吗?你交几个给大伙看看!爷们给某个卖家介绍几个买狗的朋友就是"托"吗?那是爷们帮朋友的忙,让朋友买到适合自己钱包的狗,同时也算关照朋友的生意,爷们这叫有情有义,这两头都得感谢爷们!"托"大多是骗人的!被爷们骗了的可以站出来!哈哈哈...我不知道这样的事你干过没有?你要是也干过,那么就彼此彼此吧!哈哈哈...文革已经过去很久,别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你怎么跟上次说我是"托"的人一样的人品啊!听你这样说话,爷们很生气!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7:18
QUOTE:
以下是引用刀锋1在2009-9-19 17:02:00的发言:

别老是复制别人说的话,朋友要是有自己的观点就请说出来给大伙听听!至于是谁的马甲,各自清楚!

 

另外,我怎么老觉得和某些人讨论问题是件很丢分的事情!


作者: zhang100    时间: 2009-9-19 17:27

一场辩论尽量以理服人,都不要出恶言好么?!


作者: zhang100    时间: 2009-9-19 17:33
其实老枪和志军对售后的承诺都挺好,照此实行对买家还是负责的。卖家也会有委屈的时候,可大多数还是买家吃亏呀!毕竟钱花出去了是不是?!
作者: zhang100    时间: 2009-9-19 17:35

  老枪犬舍的承诺

 

   1.我们所售犬只均保证为纯种犬,自产自销不做贩卖生意。所售犬只如不能通过FCI纯种犬鉴定,我们负责全额退款并补偿饲养费用。
   
    2.所售出的犬只,6天内出现问题,可回我犬场免费治疗或换同档次犬只。
   
    3.对所售出的犬只实行终身跟踪服务,终身免费提供养护指导,终身回场免费注射疫苗(附近地区)。
   
    4.对于预定犬只的客户,在幼犬没交到客户手中之前,客户随时可以退换货。
   
    5.犬只成年(高加索、中亚2岁)以后,肩高达不到FCI国际标准的,无条件退换犬只,并赠送同品种幼犬一只作为补偿。
   
    6 .因每只幼犬出生后防疫和驱虫的前期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内为高危期,为把客户风险降到最低,我场幼犬出场日期绝对不会早于出生后的三个月,每只幼犬均在注射完疫苗保证健康下才允许出场。
   
    7.对所售犬只在二年以内,因客户饲养或意外等原因造成犬只死亡的,本场愿以五折的价格出售犬只作为客户的精神补偿。
   
    8.本承诺如有不当指出,请各位朋友提出修改建议,我们会酌情改正。


作者: zhang100    时间: 2009-9-19 17:45

志军的14天出现烈性传染病换狗和照X光片还是挺不错的。综合一下就更完善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8:06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9 16:58:00的发言:

本来大家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也大致分析了哪些责任是买家的,哪些责任应该是卖家的,除了你自己以外,没有人说狗出了问题都要找卖家,不信你自己翻前面的话。可是你却先入为主的认为卖家在交易完成以后就没有任何责任了,抱着这个想法,你觉得还有什么好谈的呢?你等的所谓建设性的惊喜,不就是免除卖家的一切责任么?是不是 ?明知道不可能还在这里讨论,你觉得有意思么?

 

就像你说的,狗是活体买卖,充满不确定性,所以在交易的时候,很多本来就存在的问题,比如免疫失败,比如遗传缺陷在当时会没有察觉,但是这的确是交易前就存在的问题,难道卖家真一点责任没有?别说一句不是故意的就推掉了,推不掉的。本来谁也没有只偏向买家,大家都说了,狗到了买家手里,如果得了疫苗防疫以外的病,或者是饲养不当,比如缺钙导致的弯腿什么的问题,都应该自己解决。大家的话都是很公平公正的。是你的观点太偏向于卖家,可以说一丁点公平的意思都没有,才会收到大家的讨伐。谁知道你不思悔改,不检讨自己的错误思想,还妄想通过用一只小中亚作为诱饵,引诱某些贪小便宜的人去支持你的观点,去提那些你所谓的有建设性的意见来迎合你那卖家完全无责任的言论,可见用心之险恶。

 

但是你真的小看了广大网友了,真的,你在这个帖子所用的伎俩可谓层出不穷,从打着讨论的名义降低买家对你的厌恶感开始,以陈述卖家如何不容易发展,看到全无进展之后又搬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想靠权威打压反对言论,强迫大家接受事实。殊不知大家就偏不在不平等条约下低头!之后看到没一个人支持又弄个小号,谁知道根本没人理,对于别人的问题也是回避不答,总说之前说过,其实根本就是无法回答罢了,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你黔驴伎穷了,终于拿出最后一招,就是利诱!!!希望有人能倒向你那边,你觉得可能么?你这么做真是侮辱了我们这些爱狗人!!!!

 

 

哈哈哈...!我说,你除了怀疑我的动机意外,能不整点啥新词啊?你怎么老是以那啥心度那啥之腹啊?老是朝坏的方面去想,整天老是这样心理阴暗不阴暗?健康不健康?那我就实话给大家说:是我建议某卖家赔赏给某玩家的,由于某卖家今年没有繁殖计划,也是我为某卖家帮忙提供小狗的!在这里,我有聊天记录为证,想看的可以找我要!

为什么我要发这个帖子,那是因为我觉得的确不关卖家的事,也是因为我很鄙视玩家这种长期以来的习惯性做法!我对谁说了啥好听的了?要是这样的话,你不是也在讨好买家吗?那我也很怀疑你的动机啊!你是想拉人气,还是自己不能温饱啊?能不能就硬气点?能不能就不去讨好谁?能不能站在中间立场说话?我也大概知道你是谁!爷们一个小号,一个电话就把你整出来了!但至少,爷们在自己的论坛里,敢用自己的身份说话.说明爷们不阴!说明爷们不想当表子,也不想给自己立牌坊!不管你是谁,但这样说话有劲吗?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大不了爷们不跟贴了,泡壶茶坐着看你说好了."整天泡在论坛里就能娶着媳妇了"?哈哈哈...哪天爷们不当版主,爷们一定会大声对你说:版主,那是爷们干剩下的活!哈哈哈...

这帖子在这里贴了几天了,看的人也不少,爷们也没指望这帖子能石破天惊,仅是抛砖引玉罢了,剩下的就靠各自去理解和思考,爷们的初衷也就达到了!

 

另外,兄弟在前面承诺送小狗一事照常有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加我的QQ89097621,我在论坛里的名字也就我是网名.我也很真诚的期待有立场客观,见识不凡的朋友能发言,把这个帖子继续下去!

各位慢聊,兄弟泡茶去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8:46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9 16:58:00的发言:

本来大家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也大致分析了哪些责任是买家的,哪些责任应该是卖家的,除了你自己以外,没有人说狗出了问题都要找卖家,不信你自己翻前面的话。可是你却先入为主的认为卖家在交易完成以后就没有任何责任了,抱着这个想法,你觉得还有什么好谈的呢?你等的所谓建设性的惊喜,不就是免除卖家的一切责任么?是不是 ?明知道不可能还在这里讨论,你觉得有意思么?

 

就像你说的,狗是活体买卖,充满不确定性,所以在交易的时候,很多本来就存在的问题,比如免疫失败,比如遗传缺陷在当时会没有察觉,但是这的确是交易前就存在的问题,难道卖家真一点责任没有?别说一句不是故意的就推掉了,推不掉的。本来谁也没有只偏向买家,大家都说了,狗到了买家手里,如果得了疫苗防疫以外的病,或者是饲养不当,比如缺钙导致的弯腿什么的问题,都应该自己解决。大家的话都是很公平公正的。是你的观点太偏向于卖家,可以说一丁点公平的意思都没有,才会收到大家的讨伐。谁知道你不思悔改,不检讨自己的错误思想,还妄想通过用一只小中亚作为诱饵,引诱某些贪小便宜的人去支持你的观点,去提那些你所谓的有建设性的意见来迎合你那卖家完全无责任的言论,可见用心之险恶。

 

但是你真的小看了广大网友了,真的,你在这个帖子所用的伎俩可谓层出不穷,从打着讨论的名义降低买家对你的厌恶感开始,以陈述卖家如何不容易发展,看到全无进展之后又搬出国家没有相关规定想靠权威打压反对言论,强迫大家接受事实。殊不知大家就偏不在不平等条约下低头!之后看到没一个人支持又弄个小号,谁知道根本没人理,对于别人的问题也是回避不答,总说之前说过,其实根本就是无法回答罢了,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你黔驴伎穷了,终于拿出最后一招,就是利诱!!!希望有人能倒向你那边,你觉得可能么?你这么做真是侮辱了我们这些爱狗人!!!!

 

 

买狗卖狗,是以狗为主体!请记住,你不是在买疫苗!你要买疫苗,请去兽药销售处!另外,据我所知,疫苗生产厂家也明确告知疫苗从药理上有免疫失败的可能性,并不为此负责,也再三告知买家在购买时需谨慎!另外,哪条法律法规明确了,卖家就一定要给销售出去小狗打疫苗?卖家给狗打疫苗,原本也是出自好心,出自负责,也是想降低买家的风险!到了你这里怎么就变成了是卖家的必须旅行的责任并需要为此负全责了?这叫啥?这叫得寸进尺!那人家还搭个笼子给你呢?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8:59
QUOTE:
以下是引用esr01在2009-9-19 18:35:00的发言: 

另外,我这个也绝对不是小号,不信你自己去藏獒版看,你觉得其他人没眼睛的话,你自己总有吧,去看清楚我是不是小号。怎么样?说不过了吧?没道理好讲了吧?开始抖狠了吧?什么叫一个小号一个电话就把我整出来啊?威胁我啊?劝你一句话,别整天爷啊爷的称呼自己,有那工夫,想想怎么提高免疫成功率的好,仔细做好服务,才能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才是商业的长久之道!!!靠占买家小便宜挣钱,你挣得了一次两次,但是人家给你曝光的次数多了的话,您也就到此为止了。

就你这理解能力和说法方式以及心理状况,与你讨论问题我觉得是在侮辱我的智慧和初衷,纯属让大伙看笑话!哈哈哈...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9:08
QUOTE:
以下是引用交换温柔在2009-9-19 19:01:00的发言:

土狗就不用打疫苗,因为有了先天的免疫,莫非高加索,中亚就是土狗了? 非常感谢你历史性的提出卖家不用给高加索,中亚打疫苗,谢谢你了,卖家会感谢你的。

 

兄弟,你说得太对了!中亚和高加索就是其原生地的土狗!关于这样初级的认识,我以后真不愿意在普及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9:21
QUOTE:
以下是引用交换温柔在2009-9-19 19:01:00的发言:

土狗就不用打疫苗,因为有了先天的免疫,莫非高加索,中亚就是土狗了? 非常感谢你历史性的提出卖家不用给高加索,中亚打疫苗,谢谢你了,卖家会感谢你的。

 

另外,谁告诉你土狗就有先天的免疫力?你要照着洋狗的方式去繁殖和饲养,几代以后,土狗也照样中标!但话有说回来,不按照洋狗的方式去繁殖和饲养,那土狗也长不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土狗不能扬名立万,其光环被日本狗夺取的原因了!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9:32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9 19:14:00的发言:

真想抽你亚个巴掌。说你是学院派不像学院派,实践派更谈不上。 

土狗在当地经过千百年的繁殖生息已经有了抗体。

你给我普及一下。拜托了。

哈哈哈...就你这认识水平和个人素质,我羞与讨论!看看你一路下来的跟帖,徒让大伙增加笑料!英国有句谚语:必要沉默,可以让人们不会耻笑你!这话,兄弟我送你了!

说什么"土狗在当地经过千百年的繁殖和生息已经有了抗体."哈哈哈...难道这细小病毒、犬瘟啥的,都是中国这块土地的伟大专利吗?在高加索和中亚的故乡就没有了吗?我不知道在高加索和中亚的故乡,那里的饲养者需不需要给他们的狗打疫苗?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9:34
QUOTE:
以下是引用℡已關機在2009-9-19 19:32:00的发言:

哈哈哈...就你这认识水平和个人素质,我羞与讨论!看看你一路下来的跟帖,徒让大伙增加笑料!英国有句谚语:必要沉默,可以让人们不会耻笑你!这话,兄弟我送你了!

说什么"土狗在当地经过千百年的繁殖和生息已经有了抗体."哈哈哈...难道这细小病毒、犬瘟啥的,都是中国这块土地的伟大专利吗?在高加索和中亚的故乡就没有了吗?我不知道在高加索和中亚的故乡,那里的饲养者需不需要给他们的狗打疫苗?

认识如此缺乏的人,还去参加舆论?这不是误导大家嘛!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9:39
QUOTE:
以下是引用焦作万方在2009-9-19 19:26:00的发言:

你去玩文字游戏吧。你亚得总有一天会报应的。

这个朋友,请注意你的言行和素质!我要是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我自会有我的下场!靠咒骂,不会让我受到任何伤害!


作者: ℡已關機    时间: 2009-9-19 19:42
得了!我抛砖引玉的初衷已经完成了!大家继续!我就不陪某些人在这里谩骂和诋毁了!
作者: braintrust    时间: 2009-9-19 19:51

这贴变味了,有些言论让人哑然失笑(比如土狗不用打疫苗,高加索,中亚也不用打疫苗。。。。。。),我锁定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认知,有交流,撞出了火花乃至走火这是正常的,这才是鲜活的生命!

如果非要让我来个表白,我引用交换温柔朋友的回帖来表达我的立场:

带毛的不算家产,说明活体的东西有他的不确定性,有他的风险。买家希望风险降到最低,卖家何尝不想如此呢? 但是疫苗会失效(在感冒时候做的疫苗,疫苗本身失效或者疫苗是假的。。。。),运输途中也许会传染某种疾病。。。出售小狗在卖家手上就有潜在的毛病(卖家不知情而出售,或者本身就知道),买家自身饲养功底欠佳。。。。。林林总总,五花八门,难以言终。

我认为出了事情,买卖家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解决,继而买卖家成为朋友,这是最上乘的。这是道德情操在起作用了。

但是有时候买家也是逼不得已,因为卖家会采取装傻作哑的策略,抑或把责任完全推在买家身上,在这个时候,买家在论坛发帖说说自己的遭遇,也是无可非议,但是要有个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19 19:59: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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