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犬俱乐部-中国具有影响力的猛犬网站

 找回密码
 猛犬俱乐部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65197|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被宠物狗咬后怎样维权?宠物狗被惊吓后咬人谁担责?民法典草案解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5-24 13: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青岛

注册一个,结交更多朋友,留下您的发言。享受更多权利和功能!期待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猛犬俱乐部注册

x
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丰富,狗、猫、兔子、宠物猪等各种宠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生活中,新闻中不时出现因为遛狗不牵绳导致他人被咬的报道。被宠物狗咬后要怎样维权?宠物狗被惊吓后咬人,谁来担责?《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明确了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编者注:看民法典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专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课题组成员侯国跃,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中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

案例

郎某在公共场所为梁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致残,后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狗主人梁某承担侵权责任。经法院审理认为,梁某饲养的阿拉斯加犬属大型犬,其在外出遛狗过程中未用束犬链牵引,导致郎某被犬扑倒咬伤。梁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郎某作为成年人,面对不熟悉习性的大型犬,在下蹲状态时对狗进行反复抚触,就自身损害具有重大过失。所以梁某理应减轻责任。

专家解读

为规范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饲养行为,防止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侵权责任法》第十章对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予以专章规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大体承继了《侵权责任法》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既有规定,但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则进行了略微调整,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由此所生的法律意义,一则有利于统一司法裁判,明确何种情形方可构成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减责事由,以此指引人们遵守饲养动物安全管理规定,文明饲养;二则重申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法律立场,以此敦促人们依法饲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赞3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猛犬俱乐部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猛犬俱乐部 猛犬 猎犬 卖狗 买卖 ( 鲁ICP备18040451号-2 )

鲁公网安备 37021102000950号

GMT+8, 2024-5-14 02:30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