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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猛犬丿小杨

徐州桑大鹏犬舍“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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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0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开封
陈学标 发表于 2017-8-17 09:47
我和桑大鹏接触不是一天两天。。就算没送狗也一样

你认识他多久了?你确实不是认识他一天两天了,中奖这么久了,肯定中奖后马上加微信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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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09: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开封
陈学标 发表于 2017-8-17 09:47
我和桑大鹏接触不是一天两天。。就算没送狗也一样

那你觉得桑大鹏这样做有没有什么不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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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11: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猛犬丿小杨 发表于 2017-8-16 09:13
没有刺激任何人的意思 我只是站在正义的角度上来证明 桑大鹏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

你站在正义的角度上来评论?这话好像说的不恰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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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16: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深圳
我刚拉了坨屎来舔吧,我把它取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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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8 10: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呀,咱要从新读书了,一直都把正义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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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8 11: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武汉
陈学标 发表于 2017-8-16 08:46
而且大鹏把自己留着狗都愿意拿出来了。。一点小事而已

对有的人来说,确实是小事一桩,但这件小事,却实实在在的违背了全世界生意界的一个共同准则-----信誉!假如再把违背信誉自认为小事的话,那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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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0 16: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一看楼主就是受了什么大恩大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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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5 08:18:14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合肥
我发现楼主还真有意思,我就问你什么叫订金?谁有错在先?被发现后在这惺惺作态,处理态度好并不代表他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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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1 06:38:39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运城
像大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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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19:40:36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这个事就是桑大鹏错了,如果他提前告诉人家买狗的,就说你相中那条被朋友抱走了,我给你换了一条比那个好的,这样也行啊,什么事都要换位思考,人家是花钱买狗,不是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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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19:43:01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你买车要的红色,四儿子给你白色你愿意吗???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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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09:42:10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骗人居然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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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17:15:26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
不管怎样我感觉他有错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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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9:40:06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桑大鹏这个人确实不错,以前玩巨比的时候跟他接触过,是一个不错的好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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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7:37:57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兄弟新手上路!就此事想发些许泡泡,万一泡泡有色彩各异的景观出现在前辈们的眼前突觉刺眼、不舒适的话!望海函!桑应称得上是前辈了、且可能在不少人心目中是此界之精英或名流行例中!此事件就因桑是精英名流行例、故在大众心理人物品行定位较高的因素。事出现在论坛就似喧染了好大一片的声讨或应讨的现象来!小可认为是此界之名人热波效应;此也可称是俱乐部内的热讨热议、具体可太致分为声讨(可称反方)俱乐部官方多以沉默应对(可称中立试调解方)还有亲友力挺的(可称申辩方)再来说下关注或随众心理(可称为大众方)本人可归大众方罢!真犹热帖不断,此起彼伏,宛如进入了一场坛內大角力、煞是精彩
!形似吵杂絮乱、小可则认为此风景很是喜人、此官网方至开办以来孜孜不倦、逢阶求进、广纳众言的开拓之态混合着比特之精气神所产生的必然反应!本人把它称为创变之百家争鸣此现象是升腾开悟之瑞象!就叨这些了、望求前辈勿笑之,请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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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8 11:06:50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渝中区
诚信是做人的立足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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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1 13:59:32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陈学标 发表于 2017-08-17 09:47
我和桑大鹏接触不是一天两天。。就算没送狗也一样

如果这次是你买狗呢?我们看看得了,白装好人了,他也未必会在送你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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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 22:53:21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路过……不吭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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