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犬俱乐部-中国具有影响力的猛犬网站

 找回密码
 猛犬俱乐部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nina

[公告]为了维护广大犬友的利益,本版重新规范一下关于犬只交易的具体事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3 13: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池州
积极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2 0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九江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6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张家界
<p>是的</p>
<p>怎么找中间人。</p>
猛犬俱乐部温馨提醒使用中介先验狗 后付款安全。确保您的交易受最大的安全保 点击阅读《中介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22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南平
[em6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5 2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东莞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寶ル</i>在2009-9-22 0:18:00的发言:</b><br/>支持 </div>
<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6 2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长沙
支持中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0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茂名
[em60][em57]顶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11-15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荆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8 0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江北区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nina</i>在2008-11-14 12:55:00的发言:</b><br/>
<p><font size="4" face="Verdana">1、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务必了解和确定好彼此的身份证明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font></p>
<p><font size="4" face="Verdana">2、卖方有义务主动提供给买家犬只的近照(如幼犬,需提供上一代父母近照及配种照片,照片不得低于二张)</font></p>
<p><font size="4" face="Verdana">3、买卖双方在约定打款交易的同时,需要文字协商一个关于打款的一些说明,比如先打定金“500”元整,余款的支付方式同样需要买卖双方的文字协商、协议来确定。以免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买卖纠纷和经济损失。</font></p>
<p><font size="4" face="Verdana">4、建议买家尽可能的通过论坛中介购买犬只或者找信誉度高的繁殖者购买犬只。</font></p>
<p><font face="Verdana"><br/><font size="4">&nbsp;&nbsp;&nbsp; 最后希望版友们在日后的交易过程中,心态放平稳,不要起贪念,做好自己的本份,是什么犬就说明是什么犬,发现滥竽充数的,或者纯欺诈行为,必将严厉处理。。</font></font></p>
<div align="right"><font 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4 12:57:45编辑过]</font></div></div>
<p>有道理支持</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7 1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贵州遵义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2-21 19: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汕头
[em6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猛犬俱乐部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猛犬俱乐部 猛犬 猎犬 卖狗 买卖 ( 鲁ICP备18040451号-2 )

鲁公网安备 37021102000950号

GMT+8, 2024-3-28 19:28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