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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高加索、中亚牧羊犬买卖板块拍卖规章 /试用版 (作者:一言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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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20:3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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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拍卖行为, 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本法适用于猛犬俱乐部各板块拍卖犬只使用。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拍卖犬只应当是猛犬俱乐部会员委托人所有或者该犬只犬主合法拥有者。来路不明或者有争议的犬只禁止拍卖。
二、拍卖活动的拍卖者应该发帖申请版主或者官方管理层由一名猛犬俱乐部管理员作为监督拍卖。以监督马甲、灌水等恶性拍卖。无猛犬俱乐部官方监督员的拍卖帖将被警告并锁帖。
三、拍卖人应当在拍卖贴中说明拍卖犬只的真实情况,如有隐瞒,将会对拍卖人视后果的严重性处以一月至半年的封号处理直至终身不得参与拍卖活动。
四、拍卖方式可选择拍卖时间3至7天时间【过期或者未到期限结束拍卖的,除了有封顶注明以外,均被视为拍卖者违约,将被重罚】、有低价、无底价、上封顶、上不封顶、每次叫价额度、是否含中介费,运费和运输方式、观察时间等形式进行发帖注明拍卖。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并按规定封号处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并注明自己的手机号,否则无效,同一人在同一拍卖贴中有三次不留电话号和竞价者,以恶意竞拍处理,将给与相当的处罚以至不许参与任何竞拍活动。注册一月以内的不许参加竞拍活动。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竞买人不按拍卖贴规定增长额度进行竞价者,无效。如果同一犬只拍卖两次均为成功者,其犬只一月内不许再次进行拍卖,违者处罚。
五、拍卖期到成交后,拍卖人应当及时联系买受人,并约定好发狗时间、方式,双方可跟帖证明。任何一方反对使用本俱乐部中介的,根据情形将被处以三个月至六个月封号处罚,直至终身不得参与拍卖或者终身封号处罚。当拍卖期到,第一竞价高的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和拍卖人达成结果的,将被视为恶意竞拍,会给予封号三至六个月的处罚直至终身封号。拍卖人可以联系与之相近的竞买者,但竞买者不收任何约束,可以选择放弃。
六、拍卖成功后,拍卖帖将在拍卖人和竞买人回帖证实后,经由监督人回帖宣布结果后锁住此贴。
七、为了拍卖人和竞拍人的双方利益,友情提示请选择中介成交。
八、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猛犬俱乐部官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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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20:39: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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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3-24 20:40: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吉林
aaaaaaaaaa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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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3-24 20:43: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
{:5_139:}{:5_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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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3-24 20:43: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绍兴
请朋友们多提宝贵意见以规范拍卖规章!!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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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3-24 20:5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
说实话我还是认为拍卖应该到拍卖版去{:5_127:}{:5_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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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3-30 01:47: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南宁
拍卖风险比较大是应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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