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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jiji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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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发帖] 交易编号925129‘欣然0626’和 刘总 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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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7-18 22:0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乐山
狗狗出现细小是真实的情况,我也提供了相关证据,退还买狗费用本人认为是正当的要求,治疗费用我并没要求卖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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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6-7-18 22:19: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
欣然0626 发表于 2016-7-18 22:05
狗狗出现细小是真实的情况,我也提供了相关证据,退还买狗费用本人认为是正当的要求,治疗费用我并没要求卖 ...

是否确认是细小还需要你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和用药记录,请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

狗发现健康问题应第一时间与卖家沟通,且通知中介,并保存好相关的文字聊天记录。如何处理纠纷需论坛中介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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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7-18 22:20: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
同时提醒双方,交易发生纠纷期间,请及时查看本中介帖的跟帖回复情况,并按照中介客服的要求作出回应。
猛犬俱乐部温馨提醒使用中介先验狗 后付款安全。确保您的交易受最大的安全保 点击阅读《中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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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6-7-19 12:15:26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猛犬交易担保 发表于 2016-7-18 22:19
是否确认是细小还需要你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和用药记录,请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

狗发现健康问题应第一 ...

细小测试照片和用药记录我之前已经上传至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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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6-7-19 21:4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
欣然0626 发表于 2016-7-19 12:15
细小测试照片和用药记录我之前已经上传至本帖

请让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描述诊断结论的依据及病症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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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6-7-21 10:48:30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猛犬交易担保 发表于 2016-7-19 21:49
请让医生出具诊断证明,描述诊断结论的依据及病症体现!

这是医院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

mmexport1469069430609.jpg (64.09 KB, 下载次数: 5)

mmexport14690694306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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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6-7-21 12:03: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请卖方核实,并说明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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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16-7-22 10:43: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
昨天距中介发布47楼 约2小时候就看到了;由于相关狗狗的 法律知识近乎空白,遇到一点点事情就只能上网查询,往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也不定能够解决;回复得很慢,请中介、买方和留意本帖的各位老师原谅。

为了后续叙述方便,先把买方在本帖发布的照片等传上来, 有的做了简单点评,按顺序编号‘照片一’至‘照片八’:

































微信截图是买家与李东南(或 李海燕)医生的


(未完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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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6-7-22 12:58:42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首先需要说明几点情况:
1、本人为第一次养狗,也是第一次碰到狗狗得细小送去医院治疗,本人不可能去关注处方是否合乎法律要求,只会在意诊断的结果和狗狗的身体状况。
2、本人和家人都是上班族,每天早出晚归,也只能趁下班回家的路上去看看狗狗的治疗情况,每次基本上都是晚上7,8点钟,在医院逗留的时间也不会很长。去的时候狗狗基本上都在输液和睡觉,因此大多是询问医生狗狗的情况,也只拍摄了狗狗输液的情况。
3、至于卖家说看不清狗狗的样子,为什么现在才提,不当时就提出来。狗狗目前已经基本痊愈,我现在再补照片根本不起作用了。
4、至于卖家质疑我捏造狗狗生病的事情,我需要单独说明下。购买狗狗的费用为1000元,说实话这个钱对于我来说不算很多。我根本就没有必要为了这钱去花时间花精力做假,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去做这个事情。病历的事情是因为后面在医院发现狗狗没有病历,才要求医生开的。至于医生的执业资格如果不是卖家昨天要求,我也完全没有注意。
5、目前狗狗的治疗费用已经接近3000,但可喜的是狗狗已经基本痊愈,预计这两天就可以接回家了。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挽救了狗狗的生命,我觉得很值。如果当初接受卖家的建议不及时就医,狗狗早就死了吧。
6、通过昨天跟卖家的沟通,我才发现作为买家其实是处于劣势的。因为我们一般都是第一次买狗,相对于卖家来说,很多情况都毫无经验,很容易被卖家抓住把柄。因此,我斗胆向中介提几个建议。一是交易协议是否可以就买卖双方对狗狗处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我这次就是对于狗狗的送医问题意见不一致。第二就是针对很多买家经验不足的情况,是否在协议里面具体说明在狗狗出现问题需要卖家承担责任时,买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每项证据的具体要求,以免出现类似于我这种,因为处方不符合法规要求什么的被卖家认定无效。
7、目前我能提供的证据也基本全部提供了,因狗狗已基本痊愈,如果我再补其它证据,只怕卖家也会认为我在做假。因此我不再对此贴进行回复,请中介方尽快处理此事吧。如果我最终没有收到退款,也希望能够给其它买家提供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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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6-7-22 13:01:00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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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7-22 13:02:46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猛犬中介担保  中介老师,我于第六条提的建议,希望您能考虑,这是我这段时间以来的深刻感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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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6-7-22 13:08:05 来自猛犬新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对于狗狗便血那张照片我需要进行说明,当时同时发的几张照片不是同一时间拍的,便血照片是医生当天上午发给我的,而后面输液的照片是我晚上自己去拍的,因为上传附件限制大小,我都是等晚上回家之后重新编辑了图片统一上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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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2016-7-23 11:1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
( 续 48楼)

本贴中出现的 ‘贝怡动物诊所’,经网上查询,营业处的名称是‘贝怡宠物医院’:



按上图 里的 电话 存入电话,显示 微信同电话号码;与 本帖第48楼 最后一张照片里的 微信截图的 微信名是同样的,从而基本确认 本帖出现的 ‘贝怡动物诊所’就是网上查询到的‘贝怡宠物医院’。


----------------------------------------------------

网上查询到的 有关本次交易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编号一:
来源: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52811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3 年 第 2 号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8月1日经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韩长赋
                              2013年9月11日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兽医处方笺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畜主姓名或动物饲养场名称;
  (二)动物种类、年(日)龄、体重及数量;
  (三)诊断结果;
  (四)兽药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及休药期;
       (五)开具处方日期及开具处方执业兽医注册号和签章。

++++++++++++++++++++++++

    本贴中出现的 ‘贝怡动物诊所’,涉嫌违反了上述 “第九条 兽医处方笺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中的 “(二)”、“(五)”规定:

(二)动物种类、年(日)龄、体重及数量;
    (交易对象3个多月了【广告贴、中介贴都有明确记载】,处方笺、病历上却全部 写成‘2月+’;)
造成的后果:
1、兽医 为以后推脱责任埋下伏笔?
2、使卖方认为被治疗的 不是交易对象。

(五)开具处方日期及开具处方执业兽医注册号和签章。
    (本帖出现的‘处方笺’,日期、开具处方执业兽医注册号和签章,都是空白)。

‘法律法规’编号二:
来源:http://www.moa.gov.cn/zwllm/zcfg/nybgz/201401/t20140120_3743550.htm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日期:2014-01-20 15:52 发布单位: 来源: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8号公布,2013年9月28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3号、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第二十七条 执业兽医师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并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未经亲自诊断、治疗,不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第三十五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


++++++++++++++++++++++++++

    本贴中出现的 ‘贝怡动物诊所’,经网上查询,营业处名称是‘贝怡宠物医院’,涉嫌违反了上述‘第二十七条’“执业兽医师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 的规定,涉嫌使用了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
(处方笺、病历册的台头 ‘贝怡动物诊所’ 与 营业处名称 ‘贝怡宠物医院’ 不符 )

违反了上述‘第二十七条’中“
执业兽医师应当...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规定;

    由于 本帖中的 买方提供的 处方签(本帖第48楼‘照片三’)和 病历
(本帖第48楼‘照片八’)违反了“ ‘法律法规’ 编号一 “ 和 “ ‘法律法规’ 编号二” 的相关规定,所以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下面是2016年7月21日 与买方的QQ交谈记录,试图说明 买方 要依约对
交易相关情况的细节 进行记录:

     因为是远程交易,中介和我都很难 到达事发现场 了解相关情况,有关细节只有辛苦你作好记录。

    我(在26楼,7月17日)和中介(在34楼,7月17日) 都请你 多拍些 有关狗狗现状 的照片、录像,怎么 几天过去了,没见狗狗一张裸照 或 录像(裸照,指 没有遮挡物的照片。类似我在托运狗狗前拍的‘多部位的照片’)?




    细小的 外部症状很明显,中介 还有论坛的许多老师 一眼就可以看个八九不离十?(我也看过许多例,但我交易的狗狗我看了不说,中介和论坛的许多老师自有话说的)。

    会不会是 李东南(
或 李海燕)医生 撺掇的呀?

    我们虽然因为 交易对象 是不是得了细小 有些分歧,但是自我们开始交易到现在为止,没有发现我有 不诚信守约 的 言行吧?

    买卖双方相辅相成,中意我家的狗狗是我的荣耀;从这个角度说衷心感谢你。(
交谈中,买方还向我 提供了 她不说 我就无法得知的宝贵信息,在此一并感谢

    再说前面的 "请你 多拍些 有关狗狗现状 的照片、录像,怎么 几天过去了,没见狗狗一张裸照 或 录像",还有一个副作用:会使卖方、中介和论坛的老师无法判断你声称的 得细小 的 狗狗,是否是我们的交易对象?

    就像我发狗时,为了保证狗狗‘对版’(确定是我们交易谈判时 所说的狗狗),所以拍了‘多部位的照片’,一方面 是交代清楚,再方面 基本杜绝了‘掉包’(包括卖方)的可能性?你现在声称狗狗有了要卖方负责的问题,同样有个保证狗狗‘对版’的问题呀。


    遗憾的是,买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记录(录像或者拍照片)交易的有关的细节。


    综上所述,由于买方没有在约定的观察期内 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证明 交易对象 发生了约定由卖方 负责的问题,(曾经向买方提出过‘延长观察期一周’的动议, 买方已在 ‘23楼’ 否绝。),所以请求中介依约放款。(金额:1000元【购狗款】+200【卖方保证金】-中介费=)


+++++++++++++++++++++++++++++++++++++++++++++++++

另外说的话:

1、本次交易中,中介保持中立,对交易双方一视同仁,都给予充分的 表达机会,坚持以证据为依据、以约定为准绳,使得交易 公开 公平 公正地 进行,无论结果怎样,点赞。

2、本次交易中出现的兽医 李东南 医生,有 不良 的 嫌疑,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对交易各方均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 不同程度的困扰;在QQ中我对买方说:‘
这个李医生,法律规定都不放在眼里,你就不怀疑 李医生会骗你?’貌似买方不以为然?
    卖方认为 仅仅依据 买方现有的证据 和 卖方现在找到的资料,起诉
兽医 李东南 医生 ,拿回 医药费 的 可能性超过七成,依据《消费者权益法》和《民法通则》取得赔偿的可能性也在 5成以上;欢迎买方提供所有相关证据,联手 起诉 兽医 李东南 医生。(收益分配:拿回的医药费 小于等于 2/3 全部归买方;拿回全部医药费 ,2/3 归买方;获得的赔偿1/2归买方)。

3、中介可能早就发现
兽医 李东南 医生的情况?在‘42楼’ 就体贴地 提醒买家,不知怎的 买家此无动于衷?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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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6-7-23 17:42: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乐山
请买卖双方加中介客服微信13888132983,三方建一个微信群,在微信群内就本纠纷进行实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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