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犬俱乐部-中国具有影响力的猛犬网站

 找回密码
 猛犬俱乐部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比特斗战神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称“不差钱儿”的玩狗大哥,输了狗品又输人品,打输以后赖账跑路了。

    [复制链接]
21#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16: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纯粹过来 发表于 2017-3-27 16:21
我认为三方面都有问题!

第一,说好的规则!这个规则有没有说清楚,很明显,楼主说罚冲线,谁不冲就谁输 ...

1.规则是打之前两方犬主当着介绍人以及七八位观众说清楚的,停口20秒罚冲线,不冲算输。各发方完全同意的前题下,开打。一打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老虎主人突然变卦,强烈反对读秒拆狗罚冲,这是始料不及的。
2.打的时候有狗停口,介绍人不读秒,老虎主人也不让读,我一人被迫读秒,坚持赛前议定的规则。既然打了,就不可能放弃,有规则,我遵守规则,无错。
3.老虎输掉比赛之后,介绍人与老虎主人一同驱车溜之大吉,我打介绍人电话,问他钱都没付为什么不吭声就走,只得到一句回答:老虎又没输为什么要付钱?说完挂断,再打电话,干脆不接了。
4.从始至终,介绍人与老虎主人都是一伙的,他们仗着自己的狗优势十足(老虎体重大奈寇十斤),压根没有输钱的准备,他们只想着赢一万五然后他们分,结果输了,输了又没钱给,咋办,只能偷摸跑路。
5.我过于信任介绍人,信任老虎主人在当地的威望,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我之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16: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山东松花蛋 发表于 2017-3-27 16:25
看来你们那的氛围不好!

一盘散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冷得很 发表于 2017-3-27 16:49
别急着下结论,应该是人家里着火了要回家救火呢?

24小时过去了,大火也该扑灭了吧?
猛犬俱乐部温馨提醒使用中介先验狗 后付款安全。确保您的交易受最大的安全保 点击阅读《中介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17: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冷得很 发表于 2017-3-27 16:57
你不懂,真的。那你就不想想人家善后工作?

那倒也是,节哀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臭屁酸菜 发表于 2017-3-27 17:22
楼主这就是你的不对,别把人家想这么坏,可能临时的家里人死了,赶着回去也不一定

是在下无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巭孬嫑夯昆 发表于 2017-3-27 17:43
楼主能不能把淮安老周电话给我啊?

加我QQ3280354260 给你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清清咯 发表于 2017-3-27 18:50
这种人还到处打狗!楼主为什么不去找他呢?玩比特的人都有性格!我想:你不会就这样算了吧?我他妈的想想想 ...

他也算是当地一霸了,咱惹不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兔尾巴 发表于 2017-3-27 19:10
纠集兄弟抄家伙上门去找他吧……

在我这里都这么不讲理,到了他那儿可想而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深情一吻 发表于 2017-3-27 19:10
按照比特经济规则明显是对方的狗输,有一点要说明楼主读秒的速度有点”急促“。

谢谢朋友指正,确实得抓紧读,否则他一打断,又读不成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宋庄大聪 发表于 2017-3-27 19:12
垃圾人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恶汗 发表于 2017-3-27 19:28
虎皮主人人品确实不咋地,有赖账的嫌疑,不过楼主也给人一种玩套路的感觉,中间有一次停口你说都不咬了罚它 ...

读秒确实稍快了,不过也是情势所逼,因为虎皮主人会在读秒时打断,他不等读完就说别读了,还口了,咬住了,实际上压根没有还口,这在视频里都有多次体现。至于两只狗都停口该如何判罚冲线的问题,处于下风头的理应被罚。比如一方站立,一方倒下,罚倒下的。一只正视对方,一方侧身不敢正视,罚侧身的。一方搭在一方身上,罚被搭在下面的。如有不当之处,请多指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恶汗 发表于 2017-3-27 19:28
虎皮主人人品确实不咋地,有赖账的嫌疑,不过楼主也给人一种玩套路的感觉,中间有一次停口你说都不咬了罚它 ...

中间都不咬的那次,我说是那么说,罚的还是我自己的狗,我的狗冲。从始至终我都在罚自己的狗冲线,只罚了对方一线,也就是最后一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wx_厚德载_bKwAV 发表于 2017-3-27 19:45
这个帖子肯定火......

一起讨论野战与斗栏的利弊
猛犬俱乐部温馨提醒使用中介先验狗 后付款安全。确保您的交易受最大的安全保 点击阅读《中介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精彩人生不会累 发表于 2017-3-27 19:45
非一般的狗,非一般的规则,注定是非一般的结局!

两只狗相差十斤,无比例,规则是冲线,场地是麦田,结局是虎皮泄力停线,其主人未置一词,趁我给狗上伤药时开车溜之大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0: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少女段子手 发表于 2017-3-27 19:59
这个恶汗说的真实!不错!谁也不偏袒公平公正!

谢谢朋友,给恶汗的回复,参看63楼64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1: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〢ヽ简简单单╰ 发表于 2017-3-27 20:05
垃圾人,垃圾人就该出名

不认输,不给钱,也就算了,他回去以后,一把年纪的老大哥在网上对我破口大骂,让我发视频让公断。我发出视频大家看了,十个玩比特的九个觉得是他的虎皮输,他这才没脾气了。那给我道个歉也行啊,人家不道歉,说什么再打一场。这一场都失信了,下一场谁还和他打,非要打也行,把这一场的账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1: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西西爹 发表于 2017-3-27 20:26
双方狗都停口,罚压在下面的狗冲线。
一把年纪了,人品还这么差劲,不为自己也该为后人想想吧,多积点德 ...

都停口时,罚下风狗冲线是对的。他的狗不错,就是人差了点儿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1: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李月忠 发表于 2017-3-27 20:48
野战,有野战规律,没规律,哪行,我辽宁的,野战不分斤数,不过规定得有,这局,按正规赛应该是眼镜哥赢, ...

读秒虽快,但是大家也可以看到,读秒结束后,狗的情况还是那样,不咬的还是不咬,不冲的还是不冲。不过朋友的指正,我虚心接受,快,我承认,因为不快不行。一开场我读的慢,读到中间就被虎皮主人打断,愣是说狗还口了,视频清清楚楚,被读秒的黑狗还口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1: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李月忠 发表于 2017-3-27 20:54
有空来辽宁玩玩。

好的朋友,谢谢邀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楼主| 发表于 2017-3-27 21: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石家庄
一辈子玩下去 发表于 2017-3-27 21:08
我是个新手,我感觉这俩天狗都真的不怎么的,说错莫怪,哈哈

我的狗不怎么地是真的,唯一的优点就是扛揍。他的虎皮打的还是不错的,只是牙口也一般,力气使尽了,也没把黑狗打坏打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猛犬俱乐部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猛犬俱乐部 猛犬 猎犬 卖狗 买卖 ( 鲁ICP备18040451号-2 )

鲁公网安备 37021102000950号

GMT+8, 2024-6-13 22:48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